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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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管人家
 
 
     青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各处室职责范围 第 1   2   3   4   5 页
    一、    办公室主要职责

  1、 负责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、工作计划与总结等文秘工作,协调各处室工作,并协调局领导掌握计划安排落实情况,出来政务和事务工作。
  2、 负责全省道路运政、水运、海事工作会议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;负责局党委会议、局长办公室会议的会晤工作,整理记录、编写会议纪要,检查、督办汇集决定、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。
  3、 负责道路运政、海事、水运政务信息工作。做好政务信息收集、传递、处理、利用和调研工作,负责《青海运政信息》等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。
  4、 负责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和上级领导来局检查、指导工作的接待、安排事宜。
  5、 负责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,指导、检查各处室印章的管理、使用、收缴、销毁工作。
  6、 负责撰写大事纪和组织机构沿革。
  7、 负责公文处理及文件的签收、登记、拟办、催办和打印、复印等工作,负责机要、保密工作;承办文书档案管理工作;做好邮件的收发、传递工作和报刊、杂志的征定工作。
  8、 负责信访接待工作,受理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宜,牵头调查、处理和答复有关信访的重要问题,做好调查和处理结果的等级,备存等工作。
  9、 负责道路、海事、水运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总作。
  10、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局机关办公大楼、职工住宅区、租贷房屋的安全(消防)、治安保卫工作。
  11、负责各种捐赠和扶贫保卫工作。
  12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,做好计生优质服务的宣传、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。
  13、负责办公室设备(含文印设备耗材),办公用品、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、计划供应以及固定资产、低值易耗品的保管、发效工作。
  14、负责公务车的管理,做好调派,使用和送修送保工作,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
  15、负责承办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工作。
  16、稽查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严格考勤制度,协助领导抓好机关工作作风和职工的劳动纪律。
  17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对局机关房产、职工住宅区、租贷房屋实施物业管理。
  18、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、职工住宅区、租贷房屋的水、电、暖供应,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水、电、暖费用和租贷房屋租金。
  19、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、职工住宅区公用部分、租贷房屋的公共设施设备采购和管理及维护维修。
  20、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、职工住宅区的卫生、保洁、垃圾清运和绿化工作。
  21、负责职工住宅区住户综合服务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  22、负责职工住宅区内职工活动室的管理工作。
  23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   二、    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能

  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、统计、财务、会计方针、政策,并据以拟定相应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,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,组织会计核算,实施会计监督。
  2、负责全国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的征收、使用、管理办法的制定、实施、补充、修订。制定下达全省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征收计划,督促检查交通规费的征收、解缴、使用、管理等工作。
  3、编制上报全身汽车站点及公路主枢纽、港航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,组织建设项目工可研论证、方案审查等。筹措资金、付诸实施,督促检查工程进度、资金使用、竣工验收。
  4、负责编制上报省运管局、水运局(含海事局)财务收支预算,严格按照财务规定,正确使用资金。
  5、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,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的有关规定,进行内部财务审计。认真执行审计等部门安排下达的各项审计工作。
  6、制定全省道路运输“统一票据管理办法”和“统一单证管理办法”,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统一票据、单证的印制、发放、使用、管理、核销等,建立健全各类票据、单证台帐,监督检查票据使用情况。
  7、负责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,根据我省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,及时办理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就医和费用包销事宜。
  8、负责经营、基建、国资、统计等月、季、年度报表的编报。
  9、负责与上级主管、财政、物价、税务、国资等部门的协调,解决行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。
  10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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